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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2015-09-08)
编辑:曾科     发布时间:2015-09-08    浏览:3573

各有关部门:

2015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有关重要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省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湖南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具有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具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研究要着眼攻克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突出交叉性和融合性,具有较大的探索创新价值。

三、研究重点

根据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精神,结合我省社科创新发展的实际,拟出了若干研究重点(见附件1);同时将2015年上半年已立项的“为改革攻坚献策”重大研究课题列出(见附件2),供申报参考。

在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的前提下,申报者可以参考附件所列研究重点确定题目,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兴趣自由选题。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项目类别

可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立项项目、西部项目、基地项目、“百人工程”项目和奖励项目。

五、申报学科

涉及28个 学科,具体分类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 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 学(经济管理类),管理学(公共行政管理类),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学科中选择。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 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六、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

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成果立项项目重在以研究成果质量取舍,可适当放宽申报者条件;申报成果立项项目,应是已获得学术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应用对策价值较大而从未获得过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是已经出版的以申报者为主完成的著作(含丛书),或者是近两年来(2013年7月以来)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3篇或3篇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的系列论文

西部项目应围绕促进大湘西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特别是武陵山以及罗霄山片区精准扶贫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同等条件下,申请人所在单位地处大湘西(重点是武陵山、罗霄山扶贫攻坚片区)的优先予以立项。

基地项目申请人须由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会同基地成员共同商定,所报项目应紧扣基地主攻方向,具有鲜明的基地特色

3、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软科学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坚决杜绝重复申报

6、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七、申报材料

1、申报人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关申报表及汇总表。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2、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资料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正面贴申请书开云(中国)。

3、申报书和活页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申报书中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手写签名,严禁一人代签笔迹雷同情况;

5、各类项目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均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文档请各单位建立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含本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和定稿打印后申报书及活页,打包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6、各个类别项目的材料要求如下:

①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外语联合项目、西部项目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7月版)》(见附件3)一式7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活页(2015年7月版)(见附件4)一式5份。

2015年省社科规划办继续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学科获立项资助的统一纳入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范围,获立项由所在单位资助的改由该项目资助。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单独注明申报该项目。

②成果立项项目

申报者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申请书(2014年6月版)》(见附件5)一式4份(不需填写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著作(含丛书)申报的提供著作原件3套,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3套。

③基地项目

申报者需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7月版)》(见附件3)一式4份(不需填写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必须在推荐人意见栏签字。

为推动省社科研究基地建设,提高基地项目的申报立项质量,本年度基地项目申报材料直接进入专家会议评审、按实际申报量85%的比例立项,宁缺毋滥。

八、申报时间

申报纸质与电子材料请于9月15日交科研处曾科老师,过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请各相关系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审查、密切配合,确保2015年度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其余详情请参阅湖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

 

 

联系人:曾科,电话:18073216665);贺亮明,电话:18975219205

 

邮箱:87741971@qq.com

科研处
                                                       2015年09月06日

 

附件下载 (CTRL+网址打开)

1、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若干研究重点

2、2015年度全省“为改革攻坚献策”重大研究课题

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7月版)

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活页(2015年7月版)

5、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申请书(2014年6月版)

6、申报汇总表

7、省社科规划办通知 


社科基金项目申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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